株洲市炎陵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省、市实事 省市实事进展顺利,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省8件、市10件实事具体到炎陵县有指标任务的共有9件实事。为确保省8件、市10件实事圆满完成,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经过各级各部门和炎陵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实事工作进展顺利,各项考核指标全部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十一、资源与环境保护 炎陵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开放兴县、科教强县”发展战略,突出旅游、小水电与工业、笋竹三大产业支柱,着力构建“以林养水活旅游、以水办电兴工业、以工哺农促生态”的大循环经济格局。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006年末,耕地面积为11000公顷,与上年持平。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稳定在10160公顷。 炎陵县森林覆盖率为79.8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4.84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1.14个百分点。全年人工造林面积797.8公顷。 环境治理力度加大,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继续改善。炎陵县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为85493吨,达标率为64.95%,比上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工业废气排放量为48189万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22.73%。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78.75吨,比上年下降了7.20%。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069.74吨,比上年下降了11.6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651.6吨,比上年下降了19.8%。固体废物中有3058.6吨被综合利用,有1421吨被处置,排放172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为96.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炎陵县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人口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两扶”政策落实到位率达100%,267名奖励扶助对象受益。人口总数控制在目标范围内。2006年末,炎陵县户籍总人口为181013人,比上年末增加1886人,其中乡村人口123727人,城镇人口57286人。城市化水平31.65%,比上年提高2.85个百分点。常住人口169306人。炎陵县当年出生人口2592人,人口出生率为14.32‰,死亡人口907人,死亡率为5.01‰;自然增长率为9.31‰。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炎陵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799元,增长16.65%,其中人均工薪收入为5137.8元,增长6.18%;经营净收入533.8元,增长1.85%;转移性收入2144.95元,增长26.0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98元,增长10.86%。 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得到加强。2006年炎陵县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693人,增长11.69%;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623人,增长1.35%;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059人,增长9.54%;参加医疗保险人数9048人,增长10.14%。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225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33万元,分别增长25.53%和33.14%。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