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崇阳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2 咸宁市崇阳县统计局

环境保护全面改善。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断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和环境应急机制,扎实采取环保监控措施,不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积极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集中整治力度,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全县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6300万元,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75%。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年末总户数12.52万户,年末总人口46.43万人,其中男性24.5万人,女性21.93万人,常住人口40.6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181人,出生率为10.49‰;死亡人数2072人,死亡率4.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13元,比上年增加584元,增长17.5%;人均消费性支出3616元,比上年增加299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7.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27元,比上年增加1134元,增长14.6%;人均消费性支出7089元,比上年增加775元,增长12.27%;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1.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9平方米。

从业人员工资稳步增长。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到34568.3万元,同比增长17.41%。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2581.2万元,同比增长15.25%。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14497元,比上年增加1683元,增长13.13%。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438元,同比增长11%。

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7万人,比上年增加2600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6万人,比上年增加296人;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9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总支出7870.9万元,同比增加1264.9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4%,社会保险参保率91.4%,生育保险覆盖率72%,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14个,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920张,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26015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99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