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兴山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12 宜昌市兴山县统计局

全县金融机构存款增加、贷款减少。全县完成各项存款137489万元,比年初增加22007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完成72264万元,比年初增加7913万元;人均储蓄达到3961元。完成各项贷款155823万元,比年初下降13880万元,其中短期贷款下降最快,达到10966万元。

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各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210万元,同比增长8.6%;赔款支出1125万元,同比增长10.8%。其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长险保费收入1000万元,短险保费收入200万元;赔款210万元。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010万元,赔款915万元。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进步取得新实效。全县继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技项目重点突出、专利工作进展顺利。全年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5项,县级计划项目21项;申报国家专利14项,其中授权13项;全年共获得省科技级成果登记1项,市级科技成果登记1项,市科技成果推广奖1项,县级科技进步奖29项,县科技成果验收项目5项。

教育环境优化,教改成果丰硕。全县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共有校点52个,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教中心1所、特殊学校1所、初中10所、小学36所、幼儿园3所。小学招生1287人,初中招生1796人,普通高中1585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2659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1459人,普通初中在校学生7266人,普通小在校学生8956人,幼儿园在院幼儿643人,特殊学校在校学生50人。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率99.8%,初中毕业率98.9%。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100%,17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94%。全年1054人参加高考,有401人上本科线。财政对教育支持力度加大,全年预算内教育支出4606万元,比上年增长2.9%。全县教育布局得到优化,教学条件得到改善,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9.73万平方米。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工作开创新局面、文化市场管理逐步规范。按照“以县城为龙头,繁荣城镇文化;以乡镇为重点,服务农村文化;以昭君文化为抓手,打造品牌文化”的思路,抓重点,创亮点,开创了文化工作新局面。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卓有成效。全县6个乡镇成立了民间文化协会,兴山山歌纳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组织开展了田野调查,对重点传人和艺人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拍摄,该项目收集整理了珍贵资料,目前已顺利通过省专家组和国家专家组严格评审评定阶段;成功举办了首届民间文化艺术节,举办了多门类的民间艺术大赛;组织参加了“中国第三届南北民歌擂台赛”喜获国家级大奖。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广场文化和社区文化活动。另外全县阵地文化有序开展,内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采取系列措施,强化市场监管,逐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全年查处违规经营案件18起,取缔黑网吧3家,非法录像室一家,活动售书摊点6个,依法销毁盗版光碟1200多张,淫秽光盘20盘,收缴非法出版物730册,对3家文化经营业主进行了责令停业整顿15天的处罚。

新闻宣传事业健康发展。全年新闻宣传综合用稿6702条,外宣综合用稿144条,其中中央台用稿4条,省台用稿38条,市台用稿102条。广播电视综合实力大提高,完成了73个自然盲点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完成了新县城新建住房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新增有线电视用户1100多户,乡镇新增有线电视用户400多户。实现了乡镇通光缆,全县所有乡镇都能收看光纤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全县电视覆盖率98%,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91.8%。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8个,拥有床位338张;卫生技术人员616人,其中医生260人,护士192人。全县共有卫生防疫、预防保健机构2个,卫生技术人员65人。乡(镇)共有卫生院7个,床位138张,卫生技术人员236人,100%的村拥有医疗点。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县累计拥有体育场地147个,其中篮球场39个,不规则田径场42个,不规则足球场1个,棋盘房6个,健身房13个,社区活动室2个。多功能体育馆健康运行,各项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有了新突破,先后获得宜昌市“体彩杯”首届羽毛球锦标赛男子团体第四名,全省少儿游泳比赛3个第四名、3个第六名,宜昌市首届“兴发杯”乒乓球锦标赛女子团体第六名,宜昌市首届龙舟锦标赛男女混合第九名,宜昌市第二届“国税杯”领导干部乒乓球运动会团体第一名。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全民身体素质不断提升。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市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国有、城镇集体和其他单位职工1.33万人,比上年增长0.76%;职工年平均工资1009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5元增长6.60%,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平均工资12435元,比去年同期的11391元增加1044元增长9.1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12698元,比去年同期的10917元增加1781元增长16.31%;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8489元,比去年同期的8205元增加284元增长3.46%。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75元,比上年增长5.39%。

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根据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560元,比上年增加220元,增长9.4%,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4个百分点。百户农民家庭年末拥有彩色电视机57台,电冰箱12台,洗衣机65台,电风扇84台,摩托车8辆,固定电话31部,移动电话27部,各种高档商品也已开始进入平常百姓家。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年内城乡居民净增储蓄存款7234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3961元,比上年净增487元。

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年末全县从业人员1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5万人。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全县新增就业岗位4640个,指导帮助331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其中组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3887人,安置“4050”人员91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万人,比去年新增1261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万人,比去年新增690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41万人,比去年新增1554人。按时足额为2436名享受养老保险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1604万元。其中为169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274名遗属生活困难补足支付各种养老保险费用1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465人支付养老费用490万元,支付和社会发放率均达100%。医疗保费支出823万元。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全年对10家企业、事业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并落实了整改计划。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起,处理12起,其中裁决3起,调解9起,结案率达到100%。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6起,涉案金额达355万元,为3000名民工追回兑现工资2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