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 其中:城镇 165.98 51.95 乡村 153.53 48.05 其中:男性 162.81 50.96 女性 156.70 48.0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85元,比上年增长6.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077元,比上年增长16.4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381元,比上年增长3.8%。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89元,比上年增长7.0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27元,增长1.09%。 表12 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情况 指标 金额(元) 比上年增长(%)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8077 16.4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585 6.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89 7.01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9381 3.8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027 1.09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72处,社区服务中心10个,福利院床位数1020张,福利院收养人数1012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461人。全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127万元,接受社会捐赠293.4万元。全年全市共有19.64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低保资金30308.4万元;全年共有12.81万人,9.15万户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救济金8838.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77万户,1.86万人,发放资金2542.7万元。其中: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1.69万人,发放资金2127.9万元,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605人,发放资金414.8万元。 全年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职职工31.47万人,其中非公经济及个体参保人员5.28万人。全年全市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2.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全市共为11.5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3.94亿元,拨付率为100%。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率达100%。年末我市、县区参保登记的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参保职工5.84万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73亿元,共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53亿元。年末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22万人,征缴保险费0.56亿元。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3万人,共征缴失业保险金1.94亿元。年末全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116.2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6.26万人,共征缴医疗保险费6.8亿元。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24万人,其中农民工7.1万人,非公经济单位参保人数5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27亿元。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