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由于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优质服务,改革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计生工作跃居全省先进行列,年末全县总人口723054人,比年初增加279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8728人;人口出生率9.73‰,死亡率5.75‰,自然增长率3.97‰,婴儿死亡率7.23‰。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918元,比上年增长17.5%。人均消费性支出9493.8元,增长14.66%。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3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年末人数为194436人,比上年增加9436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596元,增长7.4%。 农村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038元,比上年增长15.54%,其中工资性收入2393.52元,增长18.84%。生活消费支出4669.08元,增长28.22%;其中食品支出1355.73元,增长13.68%;衣着支出248.36元,增长9.19%;居住支出1420.67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325.84元,增长55.74%。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440.89元。全县农民人均居住面积28.4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74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摩托车104辆、电话机102部,移动电话98部、彩色电视机115台、电冰箱60台、汽车1辆、洗衣机81台。 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4884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5014.3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9690人,净增加26270人,缴纳养老保险费15996万元,收缴率达到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350人,交纳养老保险费13964万元,收缴率为99.62%;年末离退休人员4923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13991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77万人,收取保费104.7万元,当年发放养老金91万元。 失业保险作用增强。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37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84人,失业保险金支出654万元。失业保险在保生活、促就业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进行。至年末,全县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81053人,共收缴各项医疗保险费6911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5462万元。为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缝衔接”,起草了《邹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于2008年1月正式启动。 工伤保险更加规范。以推进高风险行业及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参保人数达到61421人,共征缴工伤保险费590万元,依法进行工伤认定445起,对84名职工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为工伤职工审核、拨付工伤保险待遇330万元。 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发展壮大。全县有低保对象7763户1383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83户1077人,月人均享受保障金81元;农村低保对象7180户12753人,年人均享受保障金436元,并通过涉农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村困难群众手中。政府统一出资为五保、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他们的治病难问题。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含敬老院)16个,收养1018人;老年公寓4所,拥有床位360个,入住老人260人;2007年总投资4816万元,新建敬老院院民住房1339间,改造院民住房234间,可容纳1685人入住,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敬老院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全县有农村五保户1342人,其中集中供养555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58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切实保障了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社会福利企业25家,安置残疾人员456人。全年共发放救助金款200余万元,救助人口2万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字。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为公安部门提供,人口自然增长率由计生局提供。 4、地区生产总值是按新口径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