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09 滨州市邹平县统计局

文化广电事业继续发展。至年末,全县拥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艺术表演场所6个,藏书5000份以上的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档案馆1个。全县有县级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台1座。全县广播电台平均每日播音时间达到6小时30分,电视台平均每周播出时间84小时,通有线电视的村达到723个,总用户10.5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54%,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全县电影放映单位32个,放映场次2500场。并成功举办全县第二届读书文化节。

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2所,其中医院4所,卫生院14所,卫生防疫防治机构3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006张,比上年增加11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782人。其中:医生819人,增加7人;护师、护士454人,减少24人。乡村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61人。

体育事业成绩突出。2003年在国内的各项比赛中,我县运动员获得1项全国亚军,2项全国第三名;全省冠军3项,全省亚军1项,全省第三名6项;全市冠军106.5项,全市亚军65项,全市第三名50项。本年度我县向上输送各类体育人才145人。

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

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果。全年完成污染源冶理项目28个,共投资289万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本年完成投资额7855万元;环境污染冶理本年完成投资总额8144万元。2003年投资300万元的市界断面孝妇河邹平长山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供水系统投入运营。在建的国家第二期“绿色工程”规划项目2个,已完成投资5885万元。全年共审批项目28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废水实际处理能力达到3.48万吨/日,废气实际处理能力达到106.77万标立方米/时。

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全县已建成自然保护区2处,面积1727.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3.76%。2003年我县被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全县农业秸秆禁烧面积为24680公顷,禁烧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5%。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县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由去年的7823吨下降到7411吨,下降了5.26%。

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加强,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完善了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了环境空气、河流湖库和污染源监测,定期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和空气质量周报,全年获取有效监测数据6923个以上。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安排城建项目34个,完成投资5.75亿元,南部新区建设全面启动开工建设项目26个,投入资金4.5亿元。“五路十桥”改建工程全面结束,新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经营城市有了良好开端,南部新区开工建设的29个项目,全部实行了政府划拨和拍卖,共招标拍卖土地6宗734亩,无一例乱征乱占。投资600多万元完成了景观大道、黛溪三路南段的配套建设,新开工建设了候家路、南环一路、南环二路、邹鹤路、月河路、景观大道西延等工程,道路总长12700米。计划投资5700万元的政府广场也已开工建设。以县政务大楼、邹平一中为重点的一批行政办公区建设顺利,总面积30.4万平方米的世纪花园、阳光、黛溪花园、建宇花园、示范小区住宅工程正在紧张施工。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4.56平方公里;新增城市道路93.4万平方米,自来水供水能力5.7万吨/日,用水人口31.01万人,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园林绿地414公顷,供热面积121万平方米,公交运营车辆12标台。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13.5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面积为13.5平方公里。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由于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优质服务,改革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计生工作跃居全省先进行列,年末全县总人口701841人,比年初增加336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9377人,比年初增加11062人;人口出生率10.06%0,死亡率4.86%0,自然增长率5.20%0,婴儿死亡率11.92%0。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399元,比上年增长6.6%。人均消费性支出6058.05元,增长6.31%。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946.17元,增长6.58%;衣着消费支出790.6元,增长5.27%;设备用品服务支出647.5元,增长8.1%;医疗保健支出357元,增长8.97%;交通通讯支出649.3元,增长14.99%;娱乐文教服务支出958元,增长4.95%,其中教育支出675元,增长6.03%。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20.34平方米。

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489元,比上年增长9.51%,其中工资性收入1260.65元,增长11.19%。生活消费支出2639元,增长4.98%;其中食品支出939.51元,增长7.1%;衣着支出149元,增长7.97%;居住支出590.58元,增长2.7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92.8元,增长10.15%;医疗保健支出171.06元,下降35.45%;交通和通讯支出269元,增长7.6%;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352.04元,增长39.7%。全县农民人均居住面积23.2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9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摩托车89辆、电话机79部,移动电话27部、彩色电视机93台、电冰箱31台、汽车11辆、洗衣机36台。

全面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全年为出中心的下岗职工中的四O五O人员,代缴了社会保险费190万元,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3348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2474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年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4000人,缴纳养老保险金4879万元,收缴率达到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506人,交纳养老保险金6398万元,收缴率为99%;年末离退休人员4241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5593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9125人,基金积累2724.8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6764人,累计发放201.7万元。

失业保险作用增强。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78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到1620人,失业保险金支出385万元,失业保险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主要保障形式。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至年末,全县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6757人。共收缴各项医疗保险费3020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2993万元。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主,各类补充保障措施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年末全县县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为89723人,比上年增加28927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075元,增长11.2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719人,登记失业率为3%。全年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的达到510人次,实现就业2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