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上高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事业进一步加强,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1个,其中:综合性医院6个,卫生院17个。卫生技术人员1060人,较上年增加69个,其中,有执业医师370人,注册护士382人,药剂人员122人,检验人员52人。年末实有病床843张。有万元以上设备367台,总价值达到334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的355台,50-100万元的7台,100万元以上的5台。村级卫生室256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04人。社区医疗保障进一步加强,2008年,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人口数达到334486人,覆盖面达到97.8%,有21119人参与了居民健康建档。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人口自然增长率稳中略升。2008年,全县年末总人口342093人,同比增长0.9%,全县人口出生率11.74‰,比上年增加0.7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5.20‰,增加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6.54‰,比上年增0.53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10742元,比上年人均增加1001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纯收入5288元,人均增加722元,增长14.2%。全县在职职工年平劳动报酬15344元,比上年增长7.8%。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县本级财政用于民生工程的支出达到2724.8万元,比上年增长28.6%。社会保障扩面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万人,新增6800人,其中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保1.6万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7万人,增加1.7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23.9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8.8%,住院补偿金额达1766.3万元,受益群众5.3万人次。农村低保扩面50%,低保对象达到1.1万人;城市、农村常补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150元、80元提高到200元和100元。免费为残疾人开展白内障摘除等8项康复服务。82套经济适用住房和3000平方米廉租住房全部落实到受益群众。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健全落实了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三个台帐、两个合同”管理机制,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7万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荣获“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强化就业服务援助,安置“4050”等困难对象840人。成功开展“十佳优秀员工”和“十佳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尊重产业工人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