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余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09 赣州市大余县统计局

十二、就业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14.48万人,比上年增加0.19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3.64万人,农村从业人员10.8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含离退休人员)1968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1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391人,城镇居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6668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71375人。

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79人,城镇低保人数8153人,农村低保人数6000人。

十三、资源和环境

全县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39818亩,其中水田135347亩,旱地4748亩。全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614亩,当年增加耕地426亩,其中园地改为耕地426亩。

全县年末实有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260公顷。全年森林活立木蓄积量440万立方米,毛竹蓄积量3129万根,森林覆盖率为75.1%。

全县空气质量为二级,饮用水源水质为Ⅲ类,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为90%,城镇噪声达标率100%。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为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为投资额50万元以上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5、总人口为公安部门统计数据,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按计划生育部门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