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电风扇 台 121 家用电脑 台 2 电冰箱 台 7 收录机、音响 台 24 饮水机 台 14 空调器 台 3 热水器 台 3 固定电话 部 32 洗衣机 台 2 移动电话 部 104 黑白电视机 台 32 自行车 辆 71 彩色电视机 台 76 摩托车 辆 45 影碟机 台 24 汽车(生活用) 辆 -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巩固,农民参合率达89.42%。累计为23720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751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从2008年8月起,赣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刘春英) 注: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