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3-08 湖州市统计局

十二、城市建设和节能减排

中心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全面推进 “一港两区”开发建设,星海栈道、长岛公园、项王公园、大桥公园等项目建成开放,新浙北大厦、星际广场等项目进展顺利;爱山广场步行街区全面结顶;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南街主入口工程基本完成。实施“六路一河”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十个老居住区综合改造,大力推进滨湖开发建设,东部新区建设强力推进,西南分区“三路六桥”全面贯通,湖东西区建设扎实推进。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82.6平方公里,比上年扩大3.8平方公里。

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强化。积极实施100项节能降耗技改项目,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工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全年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17家、上报省级绿色企业10家。深入实施“811”新三年行动,大力治理企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对126个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启动16个现有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工程,3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2个市级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开展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关停矿山企业12家,停产整治企业15家。加强太湖蓝藻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南太湖生态修复工程、“苕溪清水入湖”等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80%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比上年提高9.7个百分点;77.3%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市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优秀;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1.8%。全市已拥有20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42个省级生态乡镇、55个市级生态乡镇和196个市级生态村,拥有省级绿色饭店20家、省级绿色学校57所。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设区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德清县通过国家生态县现场考核验收,长兴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水平有关数据未注明的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指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贸易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贸易企业;

6、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