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08 泉州市统计局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13元,比上年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58元,增长6.8%。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4平方米。年末城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68台、洗衣机97台、电冰箱111台、空调器201台、家用电脑96台、微波炉87台、汽车16辆、移动电话241部。农民人均纯收入8563元,比上年增长7.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35元,增长9.0%。农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50.93平方米。年末农村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25台、摩托车116辆、电冰箱81台、洗衣机65台、固定电话97部、移动电话209部、家用电脑31台。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8.9%和42.4%,分别比上年下降2.2个和0.1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全市年末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98.25万人,比上年新增6.21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8.52万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64.78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4.95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数8.76万人。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7.0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879人;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3.46万人,新增5.96万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6.71万人和55.7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528.76万人,参合率达96.6%;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37.23万人。

社会福利:年末全市收养性单位有55个,床位数2027张,年末在院人数1275人;其中城镇老年福利机构9个,床位301张。全市城镇社区服务中心达199处。城市有2.48万人、农村有9.83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45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6亿元。

十二、资源与环境

环境:全年全市有2552家企业办理了水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1960家企业办理了大气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136家企业办理了固体废物污染排污申报登记。辖区各城市、县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泉州市区空气质量一、二级优良天数362天,占总天数99.2%;市区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9.5%,晋江流域水质监测省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85.2%。

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8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55%;全市拥有森林公园3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6个,森林公园总面积3.7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37%。全市森林面积64.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8.7%,活立木总蓄积量2217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为2157万立方米。

全年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00公顷,因森林火灾造成受害森林面积540公顷,损失林木1.57万立方米,幼树24.9万株。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08起,造成709人死亡、410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81.72万元。

注:

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