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毛集实验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五、贸易和引资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32万元,比上年增长16.0 %。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零售额8165万元,增长14.2 %;住宿餐饮业零售额2067万元,增长23.5 %。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加大,2007年我区共引进项目16个,总投资规模51967万元,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5658万元,增幅达16.5%,超额完成了制定的招商引资(内资)任务。参加了第十四届中国淮南豆腐文化节经贸洽谈会共签约合同项目5个,合同利用资金27000万元。 六、交通和邮电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发展较快。全年运输邮电业实现增加值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8 %。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652 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5.0 %; 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客运周转量7632 万人公里,比上年增长35.0 %。 邮政电信业继续快速发展。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668 万元,比上年增长13.0%;电信业务总量656万元,增长15.0 %。年未电话交换机容量19000 门,新增固定电话机用户数1098户,年未达到15122 户,新增移动电话户数2000户,年末全区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26975 户,比上年末增加3098 户,电话普及率为21部/百人。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收入3636万元,比上年增长26.7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24万元,增长13.9 %。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增长较快,增值税增长147.3 %,营业税增长9.4 %,企业所得税增长30.7 %。财政支出10805 万元,增长5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8%,教育支出增长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6.3 %,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6.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18.9%。 近五年全区财政收入及增长 (万元) (%)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6979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5986 万元,增长19.3 %。其中,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28881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758万元,增长15.0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557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4317万元,增长20.3%。 八、文化、教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是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头戏,也是提升文化发展档次的前提。全区有民间推剧团一个,唢呐队 11 支。2007年,共组织各种文艺宣传队到村及周边乡镇、煤矿、企业宣传演出百余场。参加省内外大型演出比赛荣获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优秀奖五名。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2007年全区拥用普通中学11 所,小学31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4721人,小学在校学生10551 人,职高在校学生1125 人,专职老师950 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分别为100%和98.5 %,幼儿园在园幼儿200 人,全区学校危房改造完成投资逐步加大,校舍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并新建了毛集实验小学等所教学楼,促进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区卫生机构7个,其中医院2 个,乡镇卫生院3 个;医疗病床212 张,卫生人员25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9 人,每千人拥有病床数1.6 张。进一步落实了有关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建立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标系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各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9.0 %以上,疫病防疫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新进展,2007年全区参合农民达到86053人,参合率为83.7%,全区共补偿医疗费用392万元,补偿380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500人次,补偿费用286万元,慢性病补偿823人次,补偿费用58万元),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23人,最高补偿金达3万元。2007住院率为2.9%,受益率为4.4%,分别比2006年提高1.07倍和1.75倍。 九、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区总户数为39777户,比上年增加1218户,总人口130402 人,比上年增加81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27634人,农业人口 102768 人;城镇化率为21.2 %,比上年提高0.1 个百分点。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0.6‰,比上年下降0.1 个千分点;死亡率为2.3 ‰,下降1.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8.3 ‰,上升1.0 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29元,比上年增长14.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72 元,比上年增长14.8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64元,增长14.1 %,其中食品支出增长10.1 %,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36.2 %,居住支出下降2.7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2 %,比上年下降1.4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2平方米,增加1.8 平方米。 近五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 (元) (%)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增幅按可比价格和可比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