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庆元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6 丽水市庆元县统计局

全年国内旅游者11.1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1.2%;国内旅游收入0.36亿元,增长44.0%。入境旅游者213人次,增长6.5%,旅游外汇收入9.96万美元,增长23.0%。全年国内国际旅游总收入3681万元,增长43.4%。

八、金融和保险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0.4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6%,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25亿元,增长16.3%。

全年财险保费收入1004万元,比上年增长20.5%,财险赔款支出1253万元,增长80.5%;寿险保费收入1893万元,比上年下降4.0%,支付各类赔款871万元,增长3.7%。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普通中学9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在校学生数2257人,初级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共有在校初中生5451人。拥有中等职业中学1所,在校生2090人。全县初中毕业升高中段的比例为85.3%,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拥有普通小学33所,在校生13006人,小学毕业生升学比例达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6%和99.8%。拥有幼儿园82所,在园幼儿5501人。

全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971万元,比上年增长22.9%。全年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年末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产品2个;市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产品4个。全年通过市级以上验收、评审和鉴定科技项目共3项,共获专利授权85项。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艺术中心1个,文化馆、文化站6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量54629册,博物馆1个。广播电视台1家,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到4.18万户,广播、电视人口覆盖人口分别达到13.23万人和18.53万人。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42个,妇幼保健院所1个。医院和卫生院实有床位380张。卫生技术人员478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48人,注册护士129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技术人员23人。乡镇卫生院40个,床位107张,卫生技术人员97人。年末农村安全水普及率94.07%,其中,自来水普及率72.96%;农村改厕普及率83.37%。全县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137717人,占全县应参保农业人口的82.2%。

全县积极组织选手参加全国、省、市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大蓉和杯”全国青少年国际象棋赛C组冠军,浙江省第9届青少年举重冠军赛银牌2枚,铜牌1枚,市青少年田径运动会金牌6枚,银牌2枚,铜牌1枚。全年发行体育彩票810万元,比上年增长122%。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公安户籍人口198605人,比上年增长0.1%。其中,男性人口103221人,女性人口95384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0%和48.0%。全年出生人口2534人,出生率12.76‰;死亡人口1404人,死亡率为7.07‰;全年净增人口1130人,自然增长率为5.69‰。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5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6%和9.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60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77元,实际分别增长15.7%和8.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9.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4.1平方米。

年末全县共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7211人,比上年增加515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9人,新参保68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7851人,增加201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1457人,增加258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分别为2937人和2545人。全年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52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2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298万元。

年末全县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达到86.5%,有415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得到了集中供养。年末全县低保对象4702人,其中城镇333人,农村4369人。

年末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37318户,参保率99.7%。

十二、资源与环境

全年全县水资源总量31.1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3.0%;人均水资源15684立方米。全年平均年降水量2318.9毫米,增长6.4%。年末全县兰溪桥、大岩坑等2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632万立方米。

全年噪声达标区3.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4.2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0%。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县地表水7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县城空气质量全年符合Ⅰ级标准要求。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07公顷,比上年下降51.6%;迹地更新422公顷,增长81.1%;当年新增育苗5公顷;幼龄林抚育面积2000公顷,成林抚育面积6741公顷,比上年净增3719公顷。全县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0.8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全年新增绿地10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1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3%。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