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松阳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06 丽水市松阳县统计局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40公顷,全民义务植树10.9万株。森林面积113.66千公顷,增长7.8%。

初步测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6.4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量45890吨,柴油18625吨,汽油7190吨,液化石油气3122吨,水电16815万千瓦小时。万元GDP能源消耗0.66吨标准煤。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4.0%,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1530万元,比上年增长39.3%;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2594万元,增长1.0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9.35%,提高18.1个百分点;全县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2036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建成了园区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始启动。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620万元,比上年下降50.0%。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7398公顷,上升4.5%。其中,绝收面积845公顷,上升10.6%。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比上年减少6起。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32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7起,造成33人死亡、14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3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5、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