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市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2006人,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在校学生7185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34万人;小学在校学生2.99万人。初中入学率99.6%,巩固率达99.7%;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小学巩固率为100%。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市区拥有文化事业机构27个。公共图书馆1个,馆藏图书155千册,其中古籍1358册。文艺活动丰富多彩,承办了2002年春节团拜会、十六大主题教育巡回演出等。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7.5%。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市区拥有医院、卫生院36个;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2421人,其中医生人数964人;拥有医疗床位2089张。 竞技体育取得较好成绩。体育健儿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共喜获1世界亚军,13个全省冠军。 十、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日显成效,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市区已确定并实施生态示范点19个,其中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5个,示范基地12个。拥有生态村3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1个。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2740万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生活污水处理率53%。创建噪声达标区4.1平方公里。 十一、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人口年报统计,2003年末市区总人口为368416人,其中男性188642人,女性179774人。非农业人口122972人。全年出生人口3247人,出生率8.84‰,死亡人口1743人,死亡率4.75‰,人口自然增长率4.09‰。 年末市区从业人员21.41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68万人,个私从业人员5.04万人,乡村农业劳动力8.50万人。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8.63万人、4.19万人和8.59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上年的46.4:16.6:37.0调整为40.3:19.6:40.1。2003年末市区登记失业职工人数1833人。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生活条件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3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00元,增长12.7%,农民人均纯收入3842元,增长6.5%。市区职工平均工资20465元,增长12.4%。(莲都区职工平均工资16326元,增长18.7%)。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上年的20.5平方米增至21.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0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3.63万人,离退休人员1.1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有3.0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86万人;市区共4695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市区有各类收养性单位20个,床位200个,收养人数为192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的通知》精神,今后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XX省生产总值”,简称为“XX省GDP”。各地GDP称为“各地生产总值”。 (3)市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市区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