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田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节能减排取得实质成效。全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预计得以实现,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49146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473人;全县男性人口256014人,女性人口235450人,男女性别比为101:100(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7964人,出生率为12.4‰;死亡人口5218人,死亡率为5.34‰;自然增长率为7.08‰。 2008年,全县职工工资总额为62057万元,同比增长14.6%,职工平均工资39651元,增长12.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4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7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41.9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8.3平方米。 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14所,床位总数达到了1097张。至2008年底,全县共有五保对象607人,已集中供养对象525人,城镇三无对象123人,已集中供养12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8.6%。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382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212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584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5054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500人。全县共有低保对象11457人,其中城镇472人,农村10985人,城乡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280和170元/人,全年共支出低保资金1662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