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事业不断加强。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2个,其中医院22个、卫生院17个,卫生防疫机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各1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980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93人,其中执业医生、执业助理医师648个,护士220人。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44.1万人,参合率达92%。 环保事业成绩突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全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城区13平方公里建成区建成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和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6%,京杭大运河宿豫段总体水质达到三类标准,骆马湖水质达到二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率达94.2%,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141个,合格村率为84%,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87.8%。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5‰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63.4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48元,比上年增长12.0%;农民人均纯收入4190元,比上年增长10.7%;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4191元,比上年增长17.3%。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33元,比上年增长12.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2.8%,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年末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冰箱11台,洗衣机71台,移动电话78部,固定电话84部,彩色电视机95台,摩托车49辆,空调机3台。 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中3756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共发放保障金31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069人,发放补助金1527万元,救济困难群众9.17万人次,资助贫困儿童1.2万人。年末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9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7万人,实现下岗人员再就业22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2%。 注: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为初步统计数据,绝对数为现价,相对数按可比价计算。 2、本公报数据为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