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6 泰州市海陵区统计局

五、财政收入与支出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支基本平衡。2002年,实现财政收入3.55亿元,比上年增长24.83%。其中,中央财政收入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地方财政收入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8.25%。个体私营税收59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04%。国民经济运行质态有了较大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10.44%提升到11.59%,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全年财政支出2.18亿元,比上年增长24.56%,其中,基本建设支出580万元,比上年增长46.44%;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896万元,比上年增长62.61%;支援农业生产支出941万元,比上年增长31.79%;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8684万元,比上年增长14.25%;行政管理费支出5456万元,比上年增长28.71%。

六、科技、教育和卫生

科技事业取得较大进展。2002年,完成科技发展计划106项,其中新产品70项;科技投入总量41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举办科技交易会(信息发布会)6次,参加单位320个;通过科技成果鉴定12项,获得科技成果奖17项;2002年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被授予江苏省科技先进县(区)称号。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增加,全年工业技改财务发生额为3.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2%。年末,全区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986人,比上年增加317人。全年录用大、中专学校毕业生271人。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年末,全区有中、小学和幼儿园79所,其中普通中学14所、小学33所、幼儿园30所,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各1所。在校学生数47656人。小学学生巩固率、毕业率、升学率,初中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5.3%。教学条件大为改善,截止2002年,全区所有学校消灭危房,结束了我区教育的危房历史;全区各类学校占地面积77.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46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17.87万平方米,计算机2382台,图书藏量64.42万册,电子图书藏量6388片。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年末小学及其以上教师2342人,其中大学专科学历以上教师1652人,占全部教师的比重为70.54%,比上年提高了5.58个百分点;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726人。

2002年,学历教育和成人教育成果喜人。全区拥有各类职工学校、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9所,民办文化专修学校(培训中心)8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站3所。全年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1936个(期),参加各级各类成人学习64311人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稳步发展,今年参加报名考试人数6600多人(其中接纳新生报名2000人),189名考生取得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到2002年底,全区累计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人数已达1942人。

卫生事业不断巩固发展。全区拥有乡级以上卫生机构7个,其中县级以上医院2个,拥有病床位279张,医疗卫生科技人员400人;乡级医院5个,拥有病床位129张,卫生技术人员189人;企事业卫生机构86所,卫生技术人员220人;个体卫生机构22个。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全年诊疗36.22万人次,治愈率67.75%,好转率27.1%,病床使用率48.7%。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全年组织献血1849人次,累计献血量36.98万毫升。

七、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区域人口规模继续扩大。随着我区城区规模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及其对区外人员吸引力的增强,我区人口规模不断扩大。2002年末,全区户籍人口337488人,比上年末净增9949人,增长3.04%;其中非农人口231669人,比上年增长4.42%。2002年,全区计划生育率为99.56%,比上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女性晚婚率81.41%,比上年下降了2.71个百分点;节育率88.92%,下降了2.11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6.27‰,比上年下降了0.87个千分点;死亡率5.48‰,比上年下降了0.8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9‰,与上年持平。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470元,比上年增长9.66%;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669元,比上年增长11.61%。农民人均纯收入4525元,比上年增长5.1%。城市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7788元,比上年增长9.5%;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50元,农民人均消费支出324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2%和14.2%。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29400人、养老保险职工29658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17969人。劳动部门实施转岗培训1858人,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21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2%。年末全区收养性福利机构拥有床位329张,年末在院人数256人,其中女性174人。全年安置退役士兵、复员干部186人。年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68人,比上年少76人,全年保障标准为1000-1300元,比上年提高了1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07人,比上年增加514人,月保障标准为180元,比上年提高了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