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4)

2010-03-05 连云港市赣榆县统计局

文体事业亮点纷呈。加强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创建省级达标文化站3个。建成“农家书屋”37家、行政村文体活动室216个。实施“三送”工程,送科普书籍2.2万册,送电影5040场,送戏150场。举办“赣榆风情”广场文化活动26场。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查处违规网吧24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3万张。延伸“百村体育健身工程”,为409个自然村配备了小篮板,建成社区健身中心29个。柘汪、石桥等6个镇创建为省级体育强镇。成昌杰在北京残奥会上取得男子射箭1金1银的好成绩,成为连云港历史上首个残奥会金牌获得者;董静萍勇夺女子自行车项目2枚铜牌。成功承办全省农民健身运动会秧歌大赛和拔河比赛,男子拔河队获得全国农民运动会拔河比赛亚军。

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大力推进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取得实效,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2.4万户,累计户数达到20.36万户,入户率达75.6%,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被省广电局授予“江苏省有线电视先进县”和“江苏省‘无小耳朵’县”称号。智能广播网建设进展顺利,完成了6个镇的智能广播网建设,同时又对8个镇实施有线广播通响工程。成功举办上海经济区广播电视新闻协作会第23次年会,和省广电总台合作,成功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主持人大赛。率先成功开播《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直播节目,年内已成功播出32期。率先公开发行《赣榆广播电视报》。电视台被上级新闻单位采用稿件227篇,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用稿3条,开创了在《新闻联播》独立用稿的先河;电台被上级新闻单位采用稿件763条,其中中央台用稿51条,省台用稿336条,在上海经济区广播电视新闻协作网用稿位居前列。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新城建设实现突破。完成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及中心片区、城北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新城核心区建设实现突破,已初步具备居住、办公条件。党校新校区、创联大厦、金玉大厦、教育大厦等8幢公共建筑建成启用或基本竣工,县级机关率先迁入新城区办公。实施金海路、徐福路东延等11条道路工程,形成“六横八纵”路网框架。铺设燃气、给水、排污等综合管道21.6公里,通讯、电视管线4.2公里。实施环城水系北线景观工程,启动强排站建设,开工建设市民广场、体育公园。

老城改造步伐加快。投入20亿元,完善老城区功能。镇西路实现简易通车,贯通了规划多年、群众期盼的老城区西部南北大通道。投入1.4亿元,将垃圾填埋场改造为总面积200万平方米的青口生态公园,解决了多年来县城没有大规模、高档次、多功能游园的问题。实施沙汪河整治工程。整治东关路等6条道路,铺设燃气管道18公里、污水管道14公里、自来水管理21公里。启动王楼、大朱旭、谷沙3个城中村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惠康新村等3个安置小区。强化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新增亮化面积3万平方米,刷新楼体1.7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公厕17座,更新路灯2650盏。完成10条小街小巷整治和10条摸黑路亮灯工程,开工建设人防工程2.3万平方米。

小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开展“小城镇建设年”活动,推进星级城镇创建,实施沙河兴泰步行街、罗阳新区、金山镇区改造、宋庄休闲广场等一批亮点工程,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得到提升,小城镇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县境内水、气、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近海海域海水均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县城环境空气符合《连云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二类区标准和功能区标准要求;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8.2%。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塔山水库饮用水源水质多年来一直保持在二类水,名列全省最佳。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关闭6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督促22家企业完成防治污染设施建设,10家企业完成省节能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到684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000吨以内。完成创建市级环境优美镇2个,生态示范村1个,建成省级环境优美镇1个。苏北第一家镇级污水处理厂金山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较低水平增长。年末全县总人口109.95万人,较上年末净增0.99万人,增长0.9%;其中男性人口57.55万人,女性人口52.40万人;非农业人口49.3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3570人,人口出生率12.40‰;死亡人口9402人,死亡率8.59‰;人口自然增长率3.81‰。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1177元,较上年增加19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达到5894元,增长13.1%,连续两年增幅超过13%;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1730元,增长18.7%。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采取再就业援助等形式促进就业,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9万个,新增城镇就业9300多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体系,企业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缴费3.24万人,失业保险实现参保4.21万人,医疗保险实现参保4.90万人。在全市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6172人。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6.8万人次,新转移劳动力1.2万人,累计达23.5万人。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城镇低保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14174户26918人纳入农村低保、1213户2834人纳入城镇低保,共发放低保补助资金2467万元。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1936名五保户纳入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达70.6%。采取设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措施,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救助弱势群体16645户、30087人。实施“爱心援助”工程,为3383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600余万元。启动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作,为98名孤儿争取“爱德基金”13.4万元。新建、改扩建2所希望小学。成立全市首家残疾儿童智力康复训练机构。全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550套,其中216套交付使用,在建334套,回购廉租住房92户,发放租赁补贴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