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0-03-04 盘锦市兴隆台区统计局

从消费品类型看:吃的商品销售额实现67400万元;穿的商品销售额实现17645万元;

用的商品销售额实现40005万元;烧的商品销售额实现21950万元,分别占社会商品销售总

额的46%、12%、27%和15%。

集贸市场繁荣、活跃。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实现442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

六、外经外贸

全年新发展三资企业5家,项目总投资额443.32万美元,比上年下降54%。实际利用外资额378.5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0%。全年新开工投产业2家,累计开工投产三资企业24家。全年实现外贸出口供货额5583.4万元,比上年增长75%。出口商品有:粮油食品类281.4万元,轻工产品类451.1万元,工艺品类409.3万元,纺织品类57.2万元,服装类201万元,医药产品类87.9万元,化工产品类3313.4万元,机、设,汽、农类123.5万元,其他类658.6万元。

全年承包国际工程项目2项。新办境外企业3家,劳务输出201人次。接待国外友好访问及经贸洽谈团21个、47人次。

七、财政税收

全区财税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收入7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工商税收6185万元,农业和耕地占用税465万元,专项收入322万元,在工商税收中,增值税2188万元,营业税2116万元。全年财政支出7883万元,比上年增长15.1%。

八、教育、文化、体育、卫生

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区属初中学校4所,在校学生1863人;小学14所,在校学生5623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学率100%,初中升学率53%。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继续发展。共有幼儿园25所,在幼儿园2159人。全年农民技术培训2907人次。

文化事业持续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区有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3个,图书室16个,广播覆盖率100%,收视率和收听率分别达到100%和95%。全年全区各艺术团体表演26场次。举办各类运动会8次,参加运动员1000人次,参加训练总人数2000人,参加“十项”校活动49687人,开展七套广播体操单位64个,参加人员50786人,经常参加长跑65877人,全民“香功”、“太极拳,剑”、“养生功”、“健身舞操”等医疗(晨晚练)辅导站30个,参加人员达7656人,球类场地42个,各种小型活动室72个;举办农村各种体育单项比赛8次。

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区医疗保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年财政投资用于卫生事业107.3万元。全区有区级医院1个,妇幼保健站1个,卫生防疫站1个,乡级医院1个,全区有个体诊所98个。区乡医院年门诊达14680人次,外科手术78例,治愈率达98.5%,抢救重病患者68人次。

卫生防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卫生防疫、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加大力度。全区共有食品卫生监督员18个,食品卫生餐具监测993个样品,冷饮65个样品,其它食品203个,合格率由上年88%提高到89%。全年发行卫生许可证1919个,全年整顿限期改进145户次,罚款300元。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区8种行业82户进行开业前审查监督、建立档案,对365名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传染病防疫工作,“四苗”接种率达98.7%,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全区4624名儿童全部投服小儿麻痹糖丸,投服率达100%。

九、人口、计划生育、人民生活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总户数114860户,总人口335338人,比上年增加986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4915人,比上年增加11189人。死亡人口737人。迁入人口8887人。迁出人口2764人。人口出生率为千分之十一点零九;人口死亡率为千分之一点五;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二点二;育龄妇女节育率为92.8%,计划生育率100%,晚婚率为71%。

劳动合同制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到目前为止,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55家,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304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17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335人,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区已有54家企业,2200名职工和279名退休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单位和参保职工的覆盖面积均达95%,收缴养老金130万元,为退休职工支付退休金85万元。参加失业保险43户企业,1950名职工,收缴待业保险金62453元。全年共介绍安置人员和企业富余职工子女990人。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城镇定期救济133户,人数149人,其中老人27人,80

岁以上6人,18岁以下孤儿16人,残疾人26人,其它83人。救济金额12.9万元。临时救济614户。救济金额10.5万元。全年农村五保户70户,集中供养五保老人34人,年平均生活费标准1700元。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据初步统计,全区(区域)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5303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1%。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099元,比上年增长11.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

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全区职工平均工资为6265元,比上年增长14.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4%。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481元,比上年增长15.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4%,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6438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1%。区直职工平均工资为4227元,比上年增长12.5%,扣除物价因素,

实际增长3.8%。

注:公报中除注明外,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