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全市耕地保有量222.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91.81万亩,连续11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预计全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48万吨,比上年减排0.7 %。二氧化硫(SO2)排放量1.42万吨,比上年增排13.7%,其中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7942吨,与上年持平;电力二氧化硫排放6257吨,比上年增排37.6%。 全年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均达二级标准以上,中心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55;降尘量均值为5.46吨/平方公里,优于省推荐标准;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0%。交溪、霍童溪、闽江古田段、敖江古田段(不含浊度指标)等主要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和饮用水源水质(不含粪大肠菌群)达标率均达100%,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共创建环境优美乡镇9个、省级生态村5个。 全市下达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企业1家,项目1个,完成投资10万元。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403个。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33个,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3.44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0.0%。 全年影响我市热带风暴(台风)有3个。全年因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33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5.84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3.59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62亿元。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4起,比上年下降22.6%,受害面积149.7公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24起,比上年下降10.6%;死亡162人,下降18.6%;受伤1026人,下降8.7%;直接经济损失1225.83万元,上升5.6%。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6人,减少0.1人;每10万人中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 2.4 人,减少1.46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65起,造成130人死亡、100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1.44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4.1人,减少0.61人。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各类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