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阿尔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0-03-04 兴安盟阿尔山市统计局

九、人口与人民生活

据公安户籍统计,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47865人。其中男性24296人,占总人口的50.8%;蒙古族7747人,占总人口的16.2%,其他少数民族2005人,占总人口的4.2%;人口出生率为6.13‰,死亡率为3.41‰,人口自然增长率2.72‰。

200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1元,比上年增加926元,增长1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3350元,同比增长8.0%。

2008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6071人,比上年增长6.9%,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5395人,增长10.7%;全市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劳动报酬为14474元,比上年增长23.4%,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14608元,比上年增长24.4%。

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9731人(不包括五、白两局),比上年增加354人,增长3.8% ,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3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总人数达到3031人,净增1990人,参合率达90.2%。参加失业保险5100人,覆盖率98%。参加养老保险4228人,比上年增加1082人,增长34.4%;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848户、5948人,比上年增加1190户、2509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804.2万元,比去年增加385.7万元,增长92.2%。

注: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