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4 兴安盟统计局

卫生事业继续发展,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全盟医疗卫生机构147个;医院病床3916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57人,其中,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2653人。

体育事业在我盟得到较快发展。全年举办县以上运动会189次,参加人数18393人。中小学在校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在92.9%以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全盟各地普遍实施。

九、人民与人民生活

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出生人口21826人,出生率13.74‰;死亡人口7836人,死亡率4,93‰;人口与自然增长率8.81‰。年末全盟总人口1595119人,比上年增加12348人,增长o.8%。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660元,比上年增加728元,增长37.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8.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28元,比上年增加617元,增长61.O%,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0.8%。

年末全盟职工人数达19.!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国有单位职工!6.1万人,比上年增长2.7%;城镇集体单位职工2.9万人,比上年增长1.4%。

职工工资收入增加,全年职工工资总额7.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比上年增长15.8%;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工资比上年增长8,3%。全盟职工年平均工资3950元,比上年增长14.9%。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乎均工资4112元,比上年增长14.8%;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992元,比上年增长14.4%。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为初步统计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