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为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完成10599万元和14642万元,三次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为0:42:58。全旗财政累计支出完成59507万元(不含社保基金,下同),同比增支14038万元,同比增长3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合计51534万元,增支8317万元,同比增长19%;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7973万元,同比增至5721万元,同比增长254%。 2、金融: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佘额达101803万元,同比增长22.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佘额达61281万元,同比增长7.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佘额113811万元,同比增长21.1%。 3、保险:全年实现保险收入2452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财产保费收入完成752万元,同比增长36%;人寿保费收入完成1700万元,同比持平。 财产险赔款金额398万元,财产赔付率45%,意外险赔付率42%;人寿险赔款金额350万元,赔付率78%。 九、 旅游业 全旗现有旅游企业2家,旅行社2 家,拥有AAA级景区2家,AA级景区1家。2007年累计接待游客24.4万人次,完成旅游收入12385万元,同比增长12.3%。 十、 人口、人民生活、就业 人口自然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旗总人口为1388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832人,农业人口109048人;按民族人口分:蒙古族人口25686人,占总人口的18.5%,汉族人口112934人,占总人口的81.3%,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260人,占总人口的0.2%,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2.84人。全年出生人口为957人,出生率为6.92‰,死亡人口为318人,死亡率为2.3‰,全旗净增人口63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2‰。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580元,比上年增加1026元,增长10.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5995元,比上年增加998元,增长20%。 劳动就业工作取得进展。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11675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7363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350人,其他经济类型职工3962人。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总额达21104万元,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4970万元,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332元,同比增长81.7%,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766元,其他经济类型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11元,全社会各行业平均工资为18076元。 全社会从业人员76232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4994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5.5%,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4970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9.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320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4.8%。从产业从业人员的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逐年向二、三产业转移,体现了我旗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2007年转移人口3620人,全旗城镇化率达47%。 注: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附:部分指标解释 部分指标解释 1、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轻工业总产值;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4、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5、工业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