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射阳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2 盐城市射阳县统计局

招商引资氛围浓厚。重点组织了在浙江举办的纺织业发展恳谈会、在韩国举办的射阳县投资环境说明会、第三届纺织经贸洽谈会、在上海举办的招商活动以及在广东东莞举办的服装和玩具投资说明会。我县还参加了市组织的美英招商活动和"盐城农业走进香港"等招商活动。同时各部门、镇区及重点企业通过挂职招商、驻点招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业性招商,全县招商引资氛围空前浓厚。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收入68588万元,比上年增长16.2%,同口径增长31.6%,一般预算收入32176万元,增长28.3%;实现财政支出78100万元,增长31.5%,一般预算支出61194万元,增长30.5%。当年县镇两级财政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金融形势保持平稳。年末金融系统各项存款余额745769万元,比上年增长24.5%,比年初增加146574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72120万元,比上年增长23.1%,比年初增加10738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达500207万元,比上年增长4.9%,比年初增加26883万元。

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保费收入15943万元,比上年下降-3.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075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868万元。总赔款2072万元,其中财产险赔款1388万元,人身险赔款684万元。

九、社会事业

科技工作大力推进。星火支柱产业发展迅速,全年申报各类科技项目57项,批准立项34项,其中国家星火项目4项、国家级火炬项目2项;省星火项目7项,省火炬项目2项,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项目1项,省星火贴息项目5项,省高新产品3个,省高新企业1家,省重点星火龙头企业1家,市级项目8个。争取科技贴息贷款6120万元。分别完成省市科技成果鉴定11项和3项。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小学布局进一步调优,"三新一亮"工程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教学水平明显提高,被各类院校录取总数为3722人,射中在全市老十所重点中学中排名跃居第三。义务教育均衡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小学巩固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3%,高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大力推进"六有"工程建设、合格学校创建全面实施。全年共投入1800万元,38所中心学校和8个镇的33所定点学校全部达到"六有"标准。卫生事业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了新突破,实现参合率88.15%,参合群众共补偿1005万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了新进展,我县被命名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示范县,乙肝疫苗等"四苗"覆盖率大于98%以上。"非典"、禽流感防治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各医疗机构都成立了应急救治预案,落实了应急救治药械。

文广体育事业不断进步。《双拜师》、《车中一盏灯》作品被省第三届小戏小品大赛组委会入选,并获作品奖。淮剧团送戏下乡,图书馆组织图书流动集市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科技图书"赶集活动,展出科技刊物2000多册,接待群众咨询2500人次,散发资料15000份,深受农民一致好评。净化文化市场,规范网吧经营行为,58家网吧被安装监控器,有力地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的势头。广播、电视覆盖率均为100%。广播、电视节目富有特色,贴近群众。竞技体育获洲际金牌3枚、国家级赛事金牌2枚。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镇建设迈出新步伐。精心实施县城10项重点工程,兴阳广场投入1.3亿元,后羿公园已具雏形,县城西入口整体出新。新增商品房面积22万平方米。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和绿化工程建设创建活动,县城绿化面积278公顷,新增95公顷,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共绿地5.5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95.8%,4条主干道均达30%以上,主要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强化了县城交通一横一纵一环的规划目标。"万棵大树进县城"初具风采,更具海滨城市特色。

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对各类污染源现场督检1798次,其中重点污染源389次,建立各类污染源台帐590家。空气中SO2、NO2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级别达II类以上标准的时间为316天,优良率86.58%。县城饮用水源、县内三大主要河流(黄沙港、射阳河、新洋港)的水质均符合III类标准,小洋河水质较去年有一定好转。县城区域环境噪声为54.6dB,较去年下降4.5dB,交通干线噪声为70.1dB,较去年下降了2个dB。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县人口继续呈下降趋势。全县总户数为36.02万户,总人口104.34万人,比上年少3600人,下降0.3%。在总人口中,男性为53.46万人,女性为50.88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7.19‰。计划生育率为98.2%。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388元,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4570元,增长11.7%。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5474元,增长23.5%。

注:

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3、公报部分指标值为初步核算数,最终数以《射阳统计年鉴-2004》上公布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