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01 南昌市新建县统计局

十五、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07年,全县城镇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16263元,增长35.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5.54亿元,比上年增长59.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达16263元,增长29.7%。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4798元,比上年增长15.2%;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97元,增长9.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52.3%。

社会保险:2007年,全年收缴养老保险费450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6100万元。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388家,参保人数1.46万人,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4991人。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数3.31万人。

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07年年末,全县纳入城镇低保户8161户,保障对象1.68万人,月保障金182.8万元,月人均补差提高20元。纳入农村低保户7659户,保障对象16763人,月保障金59万元,月人均补差提高5元,发放城镇、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966万元。

社会治安: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刑事案发率下降2.7%,命案破案率100%。查扣非法“五车”1187辆次。

注:1、本公报中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新建统计年鉴-2008》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