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01 南昌市新建县统计局

从业人员:全县年末社会从业人员32.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6万人,增长0.5%。其中第一产业20.46万人,第二产业5.82万人,第三产业6.40万人,二、三产业分别净增0.2万人和0.35万人。2008年末,在岗职工3.66万人,增长3.1%,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79万人,基本与上年持平。

城镇再就业: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08年,全县新增就业人员6659人,城镇净增就业人数3972人,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2567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7996人,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城镇就业率94.7%,残疾人就业率60%,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952人;创业培训人数3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834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2404万元,重点推介创业项目235个……

十五、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08年,全县城镇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18508元,增长13.8%。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6.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19268元,增长15%。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5487元,比上年增长14.4%;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89元,增长9.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49.8%。      。

社会保险:2008年,我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215人,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为360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量4205万元,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为1434人;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71介,参保人数28444人,征收134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5000人,基金累计收入665万元;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533人,农民工参保人数为364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427人,征缴金额342.76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08年年末,全县纳入城镇低保户7987户,保障对象16861人,月保障金230.4万元,月人均补差提高140元。纳入农村低保户11847户,保障对象27334人,月保障金153万元,月人均补差提高56元,发放城镇、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916万元。

社会治安:2008年,交通事故86件,刑事案件立案281件,犯罪人数491人,民事案件发案数1086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两抢一盗”案件发案率下降10.9%,命案破案率100%。

注: 1、本公报中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新建统计年鉴-2009》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