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251.74万人,城镇化水平86.34%,常住人口出生率5.89‰,死亡率1.82‰,自然增长率4.07‰。公安户籍人口147.86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为78.43万人。 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881个,增长10.1%;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本年投资额16.03亿元,增长6.4倍;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8.2%;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2.9%。 全年累计灰霾天气日数77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950.1小时,增长0.6%;全年平均降雨量2043.6毫米,下降2.3%。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12个,增加5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5.0%,全市森林覆盖率1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8平方米。 年末全市水库蓄水总量4313万立方米,增加286万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46164.6万吨。其中,生活用水19133.1万吨,工业用水16483.7万吨;全市监测评价河长274公里,其中达标河长226公里,超标河长48公里;全市共监测水库14个,水质全部优良。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注: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为初步数,所有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市统计年鉴--2010》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008年数据已按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作了调整。 3、常住人口包括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 4、规模以上工业效益指标,现行制度调查时期为1-11月。 5、邮电业务总量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