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麟游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23 宝鸡市麟游县统计局

麟游县共拥有卫生医疗机构34个,其中医院19个,社会办医疗机构9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数414张。

麟游县卫生技术人员327人,其中医技人员327人,村级卫生室102个,从业人员107人。

麟游县各类医疗机构共诊疗28.68万人次,健康检查0.86万人次;住院病人治愈率达到69.41%,较上年增加6.59个百分点;病床使用率达到69.11%;五苗覆盖率达到99.68%。完成了崔木等5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90个,麟游县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荣获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年末拥有体育场1个。新建乡镇文化站4个,完成了2个乡镇健身广场和13个村的全民健身工程器材安装,全民健身场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青少年体育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群众性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全民竟技运动水平和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跨入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县之列,在省市举办的各类竞技体育比赛中获得奖牌131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麟游县总户数25024户,增长1.7%;年末麟游县户籍总人口88363人,增加105人,增长 0.1%。其中男性人口47064人、女性人口4129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3.3%和46.7%。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是10.15‰、5.58‰和4.57‰。

2008年,麟游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2687.3万元,增长28.2%,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322元,增长28.4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92元,增长26.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97元,增长19.5%;麟游县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到6656元,增长24.7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2256.66元,增长46.1%。

2009年,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73299人,参合率为99%,位居全市第一,荣获全省新农合制度建设先进县称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参保人数达43120人,参保率达92%;城镇职工失业、医疗、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村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全面建立,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按时发放。新建乡镇计生服务站7个,实现了村村都有“两室一校”目标,为麟游县90%的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了健康检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注:1、本公报中各种价值指标均为当年价;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2、各种收入指标均末扣除价格因素。

3、人口数据为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三率”为计生部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