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乐都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

2010-03-19 海东地区乐都县统计局

2007年,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以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围绕 “科教兴县、项目带动、蔬菜立县、工业强县、可持续发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国民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县完成县域生产总值19.98亿元,比上年增长13.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6亿元,比上年增长5.39%;第二产业增加值5.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69%;第三产业增加值1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0%。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由上年的19.56%、28.65%、51.79%转变为21.47%、27.48%、51.05%。人均国民生产总值7006元,比上年增长21.36%。

二、农业生产。我县大力实施“蔬菜立县”发展战略,并按照“抓川、进沟、上山”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薯类的种植面积逐年加大,种植业逐年增产。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3.16万亩,比上年43.52亩减少3600亩。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4.93万亩,比上年25.49万亩减少5600亩,总产量6.08万吨,同比增长7.6%,其中:薯类种植面积20.67万亩,比上年20.53万亩增加1400亩,总产量5.27万吨,同比增长9.9%。油料作物种植面积6.0万亩,比上年10.8万亩增加300亩,总产量5927吨,比上年增加29.4 %。蔬菜种植面积10.8万亩,比上年10.77万亩增加300亩,产量21.3万吨,比上年增加0.3%。年末各类牲畜存栏39.2万头(只),比上年增长4.9%,其中:羊18.5万只,猪15.6万头。全年肉类总产量2.1万吨,比上年增长4.9%,其中:猪肉产量1.5万吨,增长6.5%;奶产量3590吨,增长5.0%;羊毛产量557吨,增长3.7%。

三、工业和建筑业。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3.46亿元,比上年增长32.28%。规模以上15户工业企业产销率达97.09%。全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表。

2007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计算单位2006年2007年同比增减%

水泥万吨67.790.733.97%

红砖万块91041402154.00

玻璃万重量箱97.192.9-4.23

白酒吨1733.597.05

发电量万度914111574.126.62

木制家具件4374656150.00

本册万本295589.66

塑料制品吨61668.20

皮鞋万双1122100.00

铁合金吨3527153824.652.6

塑料薄膜吨5852-10.34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创造增加值2.03亿元,比上年增加1.93%.

四、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县属投资完成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工业投资2.6亿元,增长9.0%。

五、贸易和市场物价。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分行业看:批发业1.6亿元,增长10.2%,零售业2.0亿元,增长15.2%,住宿餐饮业9807万元,增长31.53%;其它行业159万元,同比增长44.6%。

六、财政和社会保障。全县地方财政收入4389万元,增长14.0%。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21万元,增长18.0%。全县财政支出57370万元,增长35.6%.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576人,比上年同期减少3.98%,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2000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6.7%,

七、教育和卫生。2007年,在校学生45058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3047人,比上年减少1852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2306人,比上年减少422人;小学在校学生19705人;比上年减少511人。

全县有卫生事业人员509人,同比减少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3人,同比增加57人,有病床420张,比上年增加45张。

八、能源。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能源消费总量为33.6万吨标准煤,全年主要能源消耗见下表。

2007年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能源名称耗能数量

原煤15.3万吨

洗精煤2.0万吨

焦炭4.8万吨

天然气4541万立方米

汽油60.9吨

柴油12.5吨

电力(万千瓦时)8.1万

其他燃料2.0万吨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年末全县总人口28.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8万人。城乡男性人口14.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51.6%;女性人口13.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48.4%。全年出生人口4289人,出生率9.3‰;死亡人口1279人,死亡率为5.9‰,自然增长率3.5‰。

城镇在岗人员10681人,年人均劳动报酬24513元,比上年增长26.9%。其中:国有在岗职工人数8290人,年人均工资28937元,比上年增长29.70%。集体在岗职工人数338人,年人均工资9733元,比上年增长10.8%。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8元,比上年增长14.9%,农民人均纯收入2730元,比上年增长17.9%。

乐都县统计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