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9 商丘市统计局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

4.劳动就业、劳动保障、对外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财政金融保险、交通邮电、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旅游等数据是由相应部门提供。

5.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