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19 安康市统计局

全市启动了8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建设,120个行政村配备了文化活动器材,4个县级支中心完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332个基层服务点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文化艺术中心已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

全市有广播电台2座,电视台10座。其中:市级1座,县广播电视台9座;全市共播出3套广播节目。其中:市台2套,县级1套;全市共播出13套电视节目。其中:市台无线节目1套,有线节目4套,县级有线9套。

全市(包括市级、县级及县以下)广播电视传输网干线总长4127.04公里,市以上干线网总长达到3165.84公里。全市广播电视用户15.41万户,数字电视用户达到7.47万户,比上年末增加4.27万户,增长1.3倍。

全市有中短波广播发射台1座,发射功率20千瓦。一千瓦以上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4座,发射功率34千瓦,一千瓦以上调频广播发射台2座,发射功率7千瓦。

全市广播发射功率比上年新增1千瓦,电视发射功率比上年新增16.6千瓦。2009年全市广播综合覆盖率87.7%,电视人口覆盖率92.3%,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3和1.26个百分点。

全市有综合档案馆11个,其中:档案馆馆藏档案450168卷,馆藏资料96173册,现开放档案13408卷。2009年接待查档17879卷次,资料981册次。

全市有卫生机构760个(不含村卫生室),病床7592张。其中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共有床位5203张,乡镇卫生院2389张; 全市有卫生人员100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70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612人,注册护士2466人。启动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计划免疫七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6.66%。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229.45万人。

全年举办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120余次,参与人数近30万人。全市共投资650余万元,在288个行政村和社区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培训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150余名。成功举办了安康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市运动员参加省以上体育竞技,获得冠军9个,亚军5个,第三名10个。

十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全市实现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1015吨和二氧化硫823吨,分别比2008年削减1.1%和0.1%,完成“十一五”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61.9%和123.8%。

安康城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Ⅱ级和好于Ⅱ级以上天数达到362天;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1.75,比上年下降3.3%;城市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 3 个,总面积60275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达28103公顷,占全市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6.6%。

全市发生各类事故399起,比上年下降4.8%;死亡117人,下降7.9%,受伤404人,下降5.8%;直接经济损失327.68万元,上升17.3%。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5起,下降16.7%。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常住人口266.06万人,出生率10.01‰,死亡率7.91‰,自然增长率2.1‰,比上年下降0.05个千分点。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25元,比上年增加2375元,增长23.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2%;人均消费支出9098元,增长1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44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313元,比上年增长19.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72元,比上年增长13.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68平方米。

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2.27万人,下降0.6%。2009年度,全市新增就业人数15270人,登记失业人数9258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4077人,年末登记失业率为3.35%。

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2.96亿元,增长24.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447元,增长20.0%。

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5445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0.4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79万人,离退休参保人数2.64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17.65万人,比上年增加930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1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8.86万人,比上年净增155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2万人,净增参保人数1.3万人;全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万人,净增参保人数0.99万人。

全市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421个,共有床位18325张,收养人数达17132人。其中: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有417个,床位数17955张,收养人数16792人。

全市城市低保共保障2.48万户、5.02万人。其中,享受“分类施保”1.18万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5元 ,支出低保金10663万元;全市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6.8万人;全市3.1万名农村“五保”对象中,已集中供养1.7万人;十县区全面实施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城市低保对象5万人。对全市2万城市低保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27万人次。2009年安置城镇义务兵和士官149人。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