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19 通辽市统计局

单位产值能耗为0.608吨标准煤/万元,每万元产值比上年同期减少0.049吨标准,降低7.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单位产值能耗为0.7245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4.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单位产值能耗为4.335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1%。

年末全市环保系统共有职工274人,环保机构29个。环境监测站8个,环境监测人员124人。自然保护区4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37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35%。生态示范区3个,全部为国家级示范区。年内设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环境法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5.5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7.7%,提高15个百分点。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25天,比上年增加1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9.0%,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08.2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8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4.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7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0.3%。年出生人口3.22万人,出生率为10.43‰,年死亡人口1.64万人,死亡率为5.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3‰,与上年持平。全市常住人口密度为52人/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318.85万人,增加1.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3.14万人,增加3.67万人;农业人口195.71万人,减少1.73万人。蒙古族人口152.17万人,增加3.42万人,占总人口的47.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61.85万人,女性人口157.01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299元,增长13.5%,增幅比上年回落2.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2.7%,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2元,增长16.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14元,增长14.1%,增幅比上年回落1.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3%,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09元,增长21.9%。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0.9%和39.1%。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0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1.9平方米,增加0.2平方米。附表5:城镇居民家庭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附表6:农牧民百户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0.13万人、31.69万人、18.60万人、13.10万人和18.48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43万人、3.24万人、0.40万人、0.80万人和5.30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73万人;农牧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207.59万人,参合率为96.53%,高于上年1.36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9.46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8.0%,有4.06万户低收入家庭得到救助,累计救助资金2.35亿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超过200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15.89万人,五保户10743人,其中有2098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46亿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超过75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5、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