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田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12 丽水市青田县统计局

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全县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县体育中心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群体活动共计102余次,其中省市级37次,县级比赛65余次,累计参加活动20000余人次。”小康体育村“工作扎实推进,2009年我县争取省、市体育局资金180万元,县配套资金60万元,为全县120个800人口以上的行政村配齐了120条健身路径、80张室外乒乓球桌及25个水泥篮球场。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全县青少年参加省市比赛9次,共计200余人次,获得金牌32枚、银牌42枚、铜牌37枚。

十、环境保护

创生态文明  建和谐侨乡,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先后启动了开发区江北区块污水处理厂和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了浙江陈明钮扣饰品有限公司、青田同心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建设与验收,至此,全县共完成了5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生态乡镇村创建取得突破。2009年,全县31个乡镇完成了生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高市乡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章旦乡、汤垟乡申报了省级生态乡镇;万阜乡、季宅乡、吴坑乡、贵岙乡、小舟山乡申报了市级生态乡镇;出台了《青田县县级生态村创建管理办法》,并命名了第一批51个县级生态村。节能减排取得实质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预计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全年化学需氧量4007.1吨,同比下降3.38%、二氧化硫排放量596.1吨、下降3.4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49864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2596人;全县男性人口259249人,女性人口239399人,男女性别比为108:100(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8661人(国外出生2641人),出生率为12.1‰;死亡人口2912人,死亡率为5.8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6‰。

2009年,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私营)为75493万元,增长21.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698元,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3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0.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47.2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8.3平方米。

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14所,床位总数达到了1227张。至2009年底,全县共有五保对象703人,已集中供养对象506人,城镇三无对象118人,已集中供养11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8.6%。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683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846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6316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51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769人。全县共有低保对象12173人,其中城镇532人,农村11641人,城乡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312和190元/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县人均生产总值分别按年平均户籍人口、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