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127元,增长21.3%。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为1370元,增长5.2%,占纯收入的33.2%;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196元,增长38.7%,占纯收入的53.2%;财产纯收入为164元,下降12.6%,占总收入的4.0%;转移纯收入为397元,增长20.7%,占总收入的9.6%。 2009年末,全市城镇已参加社会保障人数为82.69万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24.10万人;参加养老保险15.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81万;参加生育保险13.2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4.02万人。 2009年末,全市拥有福利企业15家,福利院5家,其中,儿童福利机构2家,社会福利机构4家。全年销售福利彩票总额达2.2亿元,体育彩票销售总额达1.73亿元。 十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09年全市继续实施“蓝天工程”,扩大烟煤禁烧范围,全年完成燃煤锅炉改造22台,累计改造174台。加强对“三废”的监测治理,不断完善城市供热、供气体系,加强扬尘污染管理,全市城区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达到336天,比上年多出24天。 全市各监测断面无Ⅴ类水质,无定河、窟野河、榆溪河三条主要河流污染综合指数较2008年明显下降,其中,无定河米脂断面水质在国家抽样监测中,由上年的Ⅳ类改善为Ⅱ类,成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榆林环境质量最好的一年。 2009年,全市共削减二氧化硫10719吨、化学需氧量2416吨,扣除增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分别下降2.2%和4.38%。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0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91起,比上年下降7%;死亡264人,下降6%,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亿元GDP死亡率0.21人,地方煤矿每百万吨死亡人数降至0.048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4起,造成 240 人死亡,受伤336人,交通事故损失额592万元。 注: 1、本公报中增加值为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中常住人口是省统计局根据2009年1‰人口抽样调查评估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