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九、单位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 全县单位从业人员19248人,比上年增长2.88%,其中:在岗职工17204人,比上年增长2.96%;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3405.2万元,比上年增长33.84%,其中在岗职工劳动报酬为52605.8万元,比上年增长33.49%;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7948元,比上年增长29.4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821元,比上年增长28.84%。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人口出生率为8.27‰,死亡率为4.61‰,自然增长率为3.66‰;计划生育率达98.47%。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 53069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781人,农业人口494916人;全县常住人口51.3万人,城镇化率为16.6%。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32元,比上年增长8.8%,人均消费支出11730.39元,同比增14.45%。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058元,比上年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1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9.65元,比上年下降了1.33%。城镇居民家庭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5.4%。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35%。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802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894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13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979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3707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8684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为372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5715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9203人,其中失地农民保险参保人数为377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年快报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09年寻甸统计年鉴》为准;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2008年寻甸统计年鉴》公布的年报统计数。 2、生产总值、总产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除注明外,均为可比价增幅;人均GDP按常住平均人口计算; 3、年末人口数采用县公安局数据,人口自然增长率采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