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4-08 重庆市铜梁县统计局

十一、文体、旅游、卫生事业

深入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全年举办国庆文化活动等大型文化活动30余次。编印乡土教材《铜梁龙舞基础与技能》,推进龙舞进课堂;铜梁龙舞《二龙戏珠》获全国传统舞蹈展演金奖,铜梁龙舞参加国庆60周年庆典获得圆满成功。铜梁龙灯彩扎工艺等6项文化遗产列入我市第二批“非遗”名录。长篇小说《灯火阑珊处》由作家出版社正式出版。图书馆迁建工程基本完工,建成白羊等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133个农家书屋建设。开通“龙乡之声”广播电台,全面恢复广播,实现“广播村村通”。年末,全县有文化事业机构32个,其中博物馆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站)29个。公共图书馆藏书20万余册。艺术演出观众人次达40万人次。

大力实施体育行动计划,全民健身中心投入使用,完成恒温游泳馆主体工程,建成巴岳山登山步道等健身步道6条,完成6个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及50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建设,新增体育健身场地7万余平方米;成功举行铜梁县第二届运动会,举办500人以上的群众体育活动10次,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成功举办第二届双山樱桃节,确定玄天湖旅游度假区整体开发布局。全年共接待境内外游客53.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其中入境国际游客189人。实现旅游收入30694万元,同比增长18.2%。

启动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县精神病医院及维新、太平等6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基本完工。甲型H1N1流感等流行病得到科学有序防控。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孕产妇死亡率为14.7/10万,婴儿死亡率为6.2‰,“七苗”免费接种率达97.9%。年末卫生机构13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799张。卫生技术人员217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65人,注册护士659人。63.98万农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2%。

十二、人口、就业和人民生活

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户籍人口)为82.73万人,比上年增加315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62万人,比上年增加6744人。人口出生率为9.9‰,比上年下降3.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6.7‰,比上年上升1.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比上年下降4.6个千分点。全县户籍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5。年末常住人口62.96万人,比上年增加0.31万人。城镇化率达38.17%,比上年提高1.76个百分点。

新增城乡就业再就业惠民措施21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798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4729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1231人,城镇就业再就业培训14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年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085人,农民工培训9012人,成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帮助7974名农民工实现再就业。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1026人、31125人、29502人、24150人和12500人,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600人,启动实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全县共16080名“两类人员”申报参保,7998人已经开始享受养老待遇,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开辟农民工低成本维权绿色通道,走出一条群众低成本维权的新路子。

大幅度提高了困难群体的补助标准,城市低保线由每月175元/人提高到230元/人;农村低保线由每年700元/人提高到1400元/人。城市低保达到3484户6298人,农村低保达到14714户31253人。共有农村五保对象3842人,供养标准由每年1704元/人提高到2520元/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救助8716人,农村医疗救助39292人。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503元,同比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954元,同比增长10.5%。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2.5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74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42.3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39平方米。

十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集中整治锶盐、造纸等行业环保突出问题,关闭锶盐企业3家、纸厂1家。依法关闭小煤窑4家、非煤矿山6家。2009年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噪声达标区达11.3平方公里,基本无煤区达14.1平方公里,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310天。

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森林铜梁”建设为重点,完成森林工程建设任务9.52万亩,落实公益林管护面积59.74万亩,完成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新增封山育林5000亩建设任务,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7.4%,成功创建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县。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铜梁统计年鉴——2009》为准。

2.GDP及分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