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07 广州市番禺区统计局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2009年全区职工年平均工资35458元,增长11.4%。据我区100户城镇居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432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88平方米;年末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180台、空调器243台、家用电冰箱103台、家用洗衣机104台、家用电脑103台、移动电话238 部、摩托车98辆、汽车21辆、组合音响68套。据我区12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12988元,增长13.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6.94平方米;年末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 148台、空调器142台、家用电冰箱98台、家用洗衣机99台、家用电脑78台、摩托车129辆、汽车11辆、淋浴热水器115台、固定电话机123部、移动电话244部。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832.41亿元,比年初增长16.0%。

注:

1.本公报所列200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番禺区生产总值、各产业的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则按可比价格计算。本文中的各项增、降速度,除注明外均与上年比较。

2.人民币兑美元按1美元折6.8302人民币元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4.房地产业投资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其他房地产业。

5.人口数按公安部门总人口统计口径,未包外来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