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5437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6582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716人,净增加6026人,缴纳养老保险费25102万元,收缴率达到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501人,交纳养老保险费20433万元,收缴率为94.7%;年末离退休人员5122人,全年支付离退休金21659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58万人,收取保费74.1万元,当年发放养老金91.7万元。 失业保险作用增强。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37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6人,失业保险金支出195万元。失业保险在保生活、促就业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进行。至年末,全县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86789人,共收缴各项医疗保险费8144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7116万元。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有1.6万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57万元。 工伤保险更加规范。以推进高风险行业及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参保人数达到71125人,共征缴工伤保险费1129万元,680名职工领取了工伤保险金998万元。 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发展壮大。全县有低保对象6809户1169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98户1091人,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200元提高到260元,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130元以上;农村低保对象6211户10604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年900元提高到120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以上 。政府统一出资为五保、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他们的治病难问题。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有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提高到不低于2800元;分散供养有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0元。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含敬老院)16个,拥有床位1685张,收养866人;老年公寓5所,拥有床位183张,入住老人116人;2008年有11个镇办敬老院通过了省一级敬老院等级认定,5个镇办敬老院通过了省二级敬老院等级认定。社会福利企业21家,安置残疾人员436人。全年共发放救助金款200余万元,救助人口2万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字。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为公安部门提供,人口自然增长率由计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