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七、消费品市场 2009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9782.9万元,增长18.7%。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77996.4万元,同比增长17.4%,住宿餐饮业9875.5万元,增长28.1%;其他1911万元,增长27.3%。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9.19 ,比上年下降了0.81%,物价总水平基本保持了稳定。分类别看,呈现“五降三升”态势。其中,食品类上涨0.5%;衣着类下降4.81%;家庭设备及用品下降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升2.55%;交通和通讯工具下降4.4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下降0.52%;居住类下降7.9%,烟酒及用品上升1.37%。 八、人口、人民生活 按“户籍管理”原则统计,2009年全区公安户籍人口为202624人,其中:男性106235人,女性96389人;农业人口164851人,非农业人口37773人。年末总户数58080户。按“常住人口”原则测算,2009年全区辖区内常住人口约为21.8万人。2009年,计生统计全年出生人口1914人,出生率为9.83‰,死亡率为2.91‰,自然增长率为6.92‰。 据全区7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9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10.15元,增收385.11元,增长8.9%。其中:工资性(劳务)收入增加215.16元;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加22.18元,财产性收入增加70.22元;转移性收入增加77.55元。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95元,比上年增长9.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 24198元,同比增长10.8%。 九、社会事业 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取得新成效。整合培训资源,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5319人次,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16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8410人,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628万元,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达5643人、6157人、18230人。在全省率先实行残疾人特别救助。在全省率先实行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敬老院工作经费和定岗人员工资纳入区财政预算;发放救助资金328.1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488人次;成立了青原慈善会,慈善事业得到新发展;实施了困难群众住房“安居工程”,解决了97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大了安置房建设力度,建成南芫、麻家、新桥安置小区安置房935套11万平方米。 科技教育发展步伐加快。维方科技载波电能表项目获省科技进步奖。教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食堂、澡堂”建设全覆盖,大桥小学扩建、实验小学二期已完成主体工程,新圩二小建成并投入使用;教师待遇不断提高,在全市率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每年人均1.5万元的绩效工资;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井大附中高考一本和二本录取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卫生计生工作有效开展。区妇幼保健院已投入使用,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成功争取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1700万元,即将开工建设;扩大了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提高了补偿比例,参合率达95.66%,发放补偿金1214.3万元;加强了疫病防制,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点传染病有效防控;大力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为508名白内障患者、26名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全面开展了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专项整治服务活动,严厉打击了“两非”案件,人口出生率降低了4.42个千分点。 文化活动和文物保护有新发展。组织开展了“迎国庆广场文艺焰火晚会”等系列主题活动,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扎实开展,新增“农家书屋”建设点32个;文物保护和维修工作开展良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家底全面摸清,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现场会在我区召开。 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民族地区“一村一品”现场会到我区观摩,东固畲族乡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青原山净居寺被评为全省和谐寺院。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区荣获国家级先进集体。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09年,全区刑事案件立案1096起,破获刑事案件726起;治安行政案件立案1779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624起,信访案件350起,下降14.0%。高标准建设了城区百米法治宣传长廊;开通了区长手机、信箱,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排查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了治安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公众安全感得到提升,百姓安居,社会安定。 说明:1、本公报发布的部分数据为年度统计快报数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公报数与统计年鉴数不一致时以统计年鉴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