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户籍总户数54404户;总人口172096人,同比增加2234人。全区农业人口37698人,非农业人口134398人;全年出生人口1526人,出生率为8.93‰,同比增加0.29个千分点。全年死亡人口881人,死亡率为5.15‰,同比下降0.8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7‰,同比下降0.6个千分点。全区总人口按年龄结构分组:0-18岁人口为28760人,18-35岁人口为47911人,35-60岁人口为70855人,60岁以上人口为 24570人。年龄小的前两组人口比上年减少,年龄大的人口数量比上年有所上升。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1元,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478元,增长12.3%。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7%,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440元,比上年增加841元,增长15.0%,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200元,增长12.1 %;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628元,增长17.2%;人均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453元,增长3.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48元,增长18.3%, 社会保障逐步加强,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2008年底,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3651人,参保人数达14305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 780人,参保职工达8800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 1008人,参保职工达 15280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员610人,参保人数达6300 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员350人,参保人数达3413人;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1297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人每月由220元调整为260元,人均补差标准每人每月达1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人每年达1020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标准每人每年达536元。全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待遇4205户,8532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390.5万元; 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待遇641户,1304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9.9万元;全年支出救助金106.6万元,实施医疗救助2633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