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仙居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4-02 台州市仙居县统计局

保险事业不断发展。2008年全县保险机构保费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4%。全年保险机构共支付各类赔款比上年增长15%。

九、科技和教育

科技经费投入增加,科技事业取得新成果。全年财政用于科技三项费用950万元,比上年增长20%。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省级新产品22个,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家,专利申请192件,专利授权 102件。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教育投入不断增加,校网结构优化,布局日趋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受到重视,社会力量办学继续发展。教育质量成绩显著:2008年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   100%,巩固率为100%。初升高比率94.02 %。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113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职业高中3所,单设初中8所,小学66所,特教中心1所,电大和教师进修学校各1所。在校学生66784人,其中普高6546人,职高4425人,初中18863人,小学36950人,特教134人。全县在职教职工4834人。

十、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卫生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文化系统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化活动。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加强特色文化建设,挖掘推出富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依法加强文化市场建设管理,促进城乡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文物、古迹发掘、抢修工作得到加强。文艺创作取得可喜成果。2008年,全县有文化馆、图书馆、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机构各1个。文化馆及各乡(镇)文化站举办展览34次,组织各类文艺活动248次;图书馆总藏书11.1万册,书刊外借9万册次; 全年新华书店图书发行量450.45万册,图书销售额2566万元;艺术表演场所演出29场,观众3万人次。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2008年,我县举办综合运动会7次,单项比赛7次。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1次,参加人数达2200人。通过举办多种形式体育比赛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

广播电视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末有电视台1座,电视发射机 3部,卫星地面收转站276座。有广播电台1座,调频发射机1部,乡镇广播电视站18个,通广播电视村722个。仙居电视台全年自制电视节目1000小时。仙居人民广播台自制广播节目3510小时。全县有线电视用户10万户。全县电视综合覆盖率100%,覆盖人口48.80万人。广播覆盖率100%,覆盖人口48.80万人。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有医疗卫生机构130个;医疗床位907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668人,其中医生837人,护师和护士831人。卫生改革步伐加快,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入,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体制,进一步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降低人民群众看病吃药费用。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进展,农村卫生状况得到改善。卫生执法加强,医药市场得到净化。防保成果得到巩固发展。

十一、  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镇建设规划力度加强,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县域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完成。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0.23亿元,新建改造道路17万平方米,新增排水管道长度5.57公里,新增供水管道长度17.4公里。新增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镇容村貌大有改观。

环境保护事业加快发展。年末全县环保系统有各类技术人员18人,环境监测站 1个,环境监测人员12人。2008 年我县继续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三同时”项目30个,投资额1.5万元,全县有噪声达标区 6.56平方公里,生态村3个,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3个,烟尘控制达标区6平方公里。

年末有环卫从业人员 342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68万平方米,全年垃圾无害化处理5万吨。

十二、  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本年全县出生人口5866人,出生率为12.06‰,比去年同期下降1.1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997人,死亡率为6.16‰ ;本年净增人口2869人 , 自然增长率5.9‰,比去年同期下降1.19个千分点。年末全县总人口488041人, 其中,城镇非农人口49016人(公安口径)。

劳动就业工作得到加强。2008年末全县有在岗职工42891人,全县登记失业人员3264人,安置城镇待业人员550人,年末登记失业人员2714人,登记失业率为4.0%。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307元,比上年增长1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65元,比上年增长9.9%。职工平均工资31191元,比上年增长0.6%。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56.9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达52.95平方米。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灾害救助体制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完善,全年下拨救灾款物298万元,救济灾民 5960人。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费、在乡伤残军人优待费、三属优待费、在乡复退军人优待费分别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年末拥有社会福利院1所,农村敬老院11所,床位1465张,收养老人402人,社会弃婴49人。城乡各种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救济对象 7705人,发放国家救济3279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 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