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宁陕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5-29 安康市宁陕县统计局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02,比上年下降0.989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等高危领域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社会治安满意率省调查认定为92.9%以上。

十一、乡村、人口

全县所辖14个乡镇,其中建制镇10个,镇区总人口28570人,比上年增长2.2%。全县共有村民委员会98个,城镇社区9个,村民小组357个。

2009年末,全县公安户籍总户数24499户,户籍总人口74547人,比上年增加32人,总人口中农业人口59723人,占80.1%,非农业人口14824人, 总人口中男性39522人,占53.01%,女性35025人,占46.98%。乡村户数16847户,乡村总人口58943人。全年出生人口465人,人口出生率10.79‰,死亡人口427人,人口死亡率8.4‰,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9‰。年末常住人口70664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0元,增加2767元,增长22.7%;人均消费支出819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农民人均纯收入3201元,比上年增收770元,增长2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 %,农村恩格尔系数44.2%,比上年下降3.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9767.6万元,增长14%,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215元,增加1580元,增长6.4%。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726人,比上年末减少41人,下降1.1%,其中在岗职工3359人,比上年末减少119人,下降3.4%。乡村从业人员32273人,比上年末减少329人,下降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65人,比上年减少5人,下降2.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205人,劳务收入9590万元。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和扶贫济困工作,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低保等弱势群体补助政策得到落实。全县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0个,收养性单位床位数共699床,比上年增加29个。各类享受最低生活补助费人数共10251人,其中:六十年代精简90人,遗属补助人员203人,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及三属156人,退养民办教师10人,城市低保2280人,农村低保6478人,五保户1034人。

全县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452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60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824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37480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9097人,参合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