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5-29 漳州市龙海市统计局

五、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能力继续提高。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25.5公里(含农村公路)。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公路、水路)共完成旅客周转量32195万人公里,增长20.6%,其中,公路29131万人公里,增长21.8%;水路3064万人公里,增长11.1%。完成货物周转量53293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3.8%,其中,公路29948万吨公里,增长6.8%;水路23345万吨公里,与上年持平。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公路、水路)共完成客运量914万人次,增长15.7%;货运量882万吨,增长5.8%。港口货物吞吐量142万吨,增长4.4%。

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全年邮政储蓄期末余额9.8亿元,比上年增长27.4%;邮电业务总量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数19.8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35.4万户,小灵通电话用户数7.0万户。

旅游业发展形势喜人。全年共接待过夜旅游人数5.98万人次,其中,国内游客5.68万人次,外国游客1762人,香港地区游客132人,澳门地区游客2人,台湾地区游客1128人。

六、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持续繁荣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7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城乡市场快速发展,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2.4亿元,增长13.5%,增幅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农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4.34亿元,增长11.2%,增幅提高0.3个百分点。

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速较快。全年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8.8%;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48亿元,增长19.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49亿元,增长19.4%。

七、对外经济

外贸进出口实现快速增长。全年出口总额10.8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5%。

利用外资平稳发展。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0.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3%。

八、财政税收、金融和保险

财税形势良好。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8.75亿元,增长20.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8.25亿元,增长33.9%,占GDP比重为5.2%。财政收入结构呈现积极变化,地方级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4%,同比提高个4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8.4亿元,增长50.8%。

金融业运行平稳。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99.1亿元,比年初增加18.24亿元,比年初增长22.6%。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3.08亿元,增长14.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51.8亿元,比年初净增15.17亿元,比年初增长41.4%。

十、文化、卫生和教育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市现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30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博物馆1个,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

卫生事业不断加强。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4个,其中医院4个,卫生院16个,门诊部12个,妇幼保健所1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1306张。卫生技术人员1091人,其中医生461人。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共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5所,在校学生55666人;职业高中5所,在校学生10605人;小学245所,在校学生61711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特殊教育1所,在校学生1251人;幼儿园166所,在园幼儿19111人。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城市建成区面积14.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4.4平方米,覆盖率达30.3%。

环境保护事业继续得到加强。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共有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12人。实际执行“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4886万元;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55058万吨,达标率99.8%;二氧化硫去除量8293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117吨;烟尘去除量614634吨,烟尘排放量890吨;工业粉尘去除量110.5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3.61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0.0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90.9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9.64%。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控制人口增长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9.7‰,人口死亡率3.9‰,人口自然增长率5.8‰。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8.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6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3.82万人,占总人口的17.5%;农业人口65.11万人,占总人口的82.5%;户籍人口性别比为102.2(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07元,增长13.6%;农民人均纯收入5058元,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889元,增长4.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59元,增长7.5%。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24.19平方米,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89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01平方米。

注:1、本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指标绝对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