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景宁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5-18 丽水市景宁县统计局

旅游业蓬勃发展。2009年实现旅游总收入达5.52亿元,增长30.8%。接待海外游客3694人次,增长59.1%;旅游外汇168.5万美元,增长44.7%。接待国内游客133万人次,增长30.4%;国内旅游收入5.40亿元,增长30.8%。

六、内外贸易

消费品市场销售稳定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249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分地区看,县城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74799万元,增长14.9%;县以下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6450万元,增长13.0%。分行业看,批发贸易业零售额13269万元,增长36.8%,其中,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为5633万元,增长113.9%;零售贸易业零售额83598万元,增长11.6%,其中,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为1697万元,下降63.3%;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2251万元,增长14.5%;其它行业零售额2131万元,增长4.5%。年末有超亿元商品交易市场2个。

全年外贸自营出口393万美元,下降6.0%。

七、金融和保险业

金融运行形势良好,信贷业务增加较快。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346721万元,比年初增加67735万元,增长24.3%。其中,企业存款余额75159万元,增长29.5%;农业存款余额34048万元,增长6.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1758万元,比年增加47984万元,增长46.2%。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9148万元,比年初增加54092万元,增长37.3%。其中,工业贷款余额6335万元,比年初增长16.0%;农业贷款余额31340万元,比年初增长36.0%;乡镇企业贷款3255万元,比年初减少41.5%;中长期贷款余额119383万元,比年初增加26003万元,增长27.8%。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51222万元,比年初增加3192万元,增长6.6%。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年保险业保费收入4807万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财产险2249万元,人身险2558万元。保险业赔款、给付1754万元,增长5.9%,其中:财产险1297万元,人身险457万元。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2009年立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36项,安排资金259万元,其中工业项目6个,农业项目17个,社会发展项目14个。新农村社区建设重大科技专项顺利推进,北冬虫夏草优良菌株选育及工厂化栽培技术研究项目完成。完成省特派员项目36个,县科技项目20个验收工作。完成专利申请69件,授权45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外观设计专利49件。

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加大投入,民族小学投资建设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继续调整学校布局,2009年撤并小学村校1所,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611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874人,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为97.6%。普通初中在校学生4092人,初中入学率为100%,巩固率为100%。小学20所,在校学生8231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为100%。有幼儿园47所,在园幼儿4241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稳定发展。2009年末有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22个,从业人员42人,组织各种文艺活动162场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39.57千册。年末有电视台1座,用户数为2.4万户,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8.0%,广播人口覆盖率90.0%。《畲乡报》全年共出版136期80万份。

城乡卫生事业稳定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2009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32个,其中,县医院1个,农村卫生院26个。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57张,其中,县医院210张,农村卫生院47张。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72人,其中,医生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93人,执业护士134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28533人。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旧房改造,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2009年,积极开展了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等多种比赛活动,在全市跆拳道比赛中取得男甲63KG级第一名、男甲55KG级第三名;在全市第二届运动会篮球比赛中男队获第四名、女队获第五名,射箭比赛中获第二名1个、第三名1个。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09年,县城烟控区面积2.48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2.48平方公里,工业烟尘排放达标97.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得利用率95.17%。全年降水量1482毫米。城市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取得成效。全年完成造林面积902公顷。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5334公顷。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造成7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34万元,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起,造成6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33万元;火灾事故损失11.06万元。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2009年,全县出生人口2538人,出生率为15.0‰;死亡人口为1036人,死亡率为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9‰。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70171人,比上年末净增人口1690人。在总人口中,县辖镇人口81478人;少数民族人口18561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18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随着经济的稳定发展,增加职工工资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全县城镇集体(含规上私营企业)以上单位职工工资总额36704万元,增长19.3%,职工年平均工资31073元,增长16.8%,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18.1%。根据抽样调查统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09元,比上年增长12.5%,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57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9.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7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90元。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继续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约为24.6平方米。

社会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2009年末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927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924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298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335人。农村社会保险得到发展,2009年底止,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28533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3680人。

社会福利事业稳定发展。2009年末有社会福利院数7个,其中乡镇5个;社会福利院床位数515张,其中乡镇450张;在院老人为385人,其中乡镇364人。社会困难户得到国家临时救济3795余人次,得到国家优待抚恤的各种优抚对象953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现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6204人,其中城镇居民6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