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屏南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06-21 宁德市屏南县统计局

屏南县统计局

(2010年2月26日)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山区特色经济,建设生态旅游强县”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中央、省、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揽子计划,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团结开拓、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持续向上、好于预期”的良好态势。

一、综  合

初步测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33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见表1)。GDP运行呈现持续回升的趋势。一季度GDP增长9.2%,上半年GDP增长13.2%,1-3季度GDP增长13.2%,全年GDP增长14.1%。从三大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6225万元,增长4.7%;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01612万元,增长14.6%,其中工业增加值81139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5507万元,增长18.2%。从产业结构看(以GDP为100):第一产业占22.6%,与上年同期比下降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34.6%,与上年同期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占27.7%,与上年基本持平;第三产业占42.8%,与上年同期比上升1.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4.2∶34.4∶41.4调整为22.6∶34.6∶42.8。从贡献情况看:第一产业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贡献率6.9%;第二产业拉动GDP增长5.1个百分点,贡献率36.05%,其中工业拉动GDP增长3.8个百分点,贡献率27.2%;第三产业拉动GDP增长8.04个百分点,贡献率57.05%,其中其他服务业贡献率40.9%,居各行业之首。

表1: 2009年各行业增加值增长率与贡献率

增加值

(万元) 增长率

(%) 贡献率

(%) 拉动GDP增长(百分点)

地区生产总值(GDP) 293344 14.1 100 14.1

第一产业 66225 4.7 6.9 1

第二产业 101612 14.6 36.05 5.1

工业 81139 13.4 27.2 3.8

建筑业 20473 20 8.8 1.2

第三产业 125507 18.2 57.05 8.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723 -0.1 0 0

批发和零售业 15830 13.2 5 0.7

住宿和餐饮业 12511 5.7 1.6 2.3

金融业 8153 13.3 2.6 0.4

房地产业 10814 32.8 6.8 1

其他服务业 71476 21.9 40.9 5.8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下降1.3%,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1.9个百分点;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呈“四升四降”发展态势,其中:食品类上涨0.7%,烟酒及用品类上涨0.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4%;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居住等四大类消费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7.1%、2.7%、2.7%、9.4%(见表2)。工业品出厂价格(PPI)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2: 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    标  全 县(%)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食品

烟酒及用品

衣 着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交通和通讯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居 住  -1.30

0.7

0.9

-7.1

-2.7

1

-2.7

4.4

-9.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1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全年有511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目标任务102%,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5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115人。免费再就业培训72人,免费职业介绍4007人。总培训2088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2016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72人。技能鉴定1313人,劳务输出培训652人。劳动用工登记5598人,求职登记505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7%。

全年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收入)16861万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0009万元,增长8.3%。财政支出(不含基金支出)40043万元,增长31%,其中:地方级财政支出31051万元,增长25%。全县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国税税收收入7002.7万元(其中包含调库236.5万元),同比下降5.4%;全县地税系统累计完成税收收入8065.9万元,同比下降0.6%。全县国、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县本级税收收入(含耕契两税县级)7625万元,同比增长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