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7-30 长春市统计局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年度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行业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长春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交通部分数据根据交通部统一要求,计算公式有调整,与往年数据不可比。

5、电信部分数据由于电信业重组,统计口径有调整,与往年数据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