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洪洞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297元,比上年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837元,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40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93元,降低2.3%。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179元,增长8.1%;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2173元,降低28.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955元,增长0.7 %。 社会保障: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9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6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60万人。 全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8383人,比上年减少122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114.1万元,比上年增加28.8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22952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9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18.2万元。全年全县共发放低保资金50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7万元。 年末全县各类福利院床位数371张,收养各类人员252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913.4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2437.1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8万元。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