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46家,比上年增长21.1%。执业律师438人,增长9.5%,其中,专职律师421人,增长10.8%;法律援助律师10人,减少23.1%。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563件,增长19.8%,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203件,下降34.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360件,增长122.2%。拥有公证处1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15859件,增长98.8%。 全年登记结婚9278对,比上年增长15.9%;登记离婚1409对,增长10.3%。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有134个,增长1.5%。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出口交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及出口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四大重点产业包括金融业、商贸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黄金珠宝业。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合计剔除了黄金珠宝业、文化产业和商贸业之间的重叠部分,但商贸业和物流业之间的重叠部分计算由于物流业无法细分所以暂时无法剔除。物流业增加值由市物流协会核算,其他行业由统计部门核算。 依照深圳市统计局《关于高端服务业的行业界定标准》(暂行)的规定,高端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专门专业、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品牌会展、高端旅游等。由于“服务外包”暂无切实可行的统计方法,该部分数据暂缺。目前市统计局正在制定高端服务业统计办法,将来统计口径可能有变化,此历史数据也会相应调整。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分别指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且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业指年末从业人员4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 6、交通运输邮电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下算,其中铁路和水运按企业注册地划分,公路按各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分割,邮电业务量按报告期各区居民通讯费用支出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分割。 7. 按照国家的人口统计制度以及《深圳市人口统计监测办法》,自2006年起,深圳户籍人口指拥有深圳红印户口、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原?“暂住人口”更改为“非户籍人口”,深圳非户籍人口指没有深圳红印户口、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的人。 8、建筑业增加值按在地口径核算,施工面积按企业注册地口径统计。 9、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等计生指标为计生局统计口径,统计年度为上年的10月至次年的9月,比自然年提前一个季度。死亡率为民政局统计口径。 10、社保参保人数指年内曾参加过保险的人数,增长速度按同口径增长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区户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