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州精河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七、教育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职业中专在校学生2149人(包括高中部学生),比上年下降2.85%;普通高中在校学生2735人,比上年下降7.19%。基础教育不断加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所提高。普通初中在校学生5663人,比上年下降5.21%,小学在校学生11194人,比上年下降4.9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2%,小学生年内辍学率为0;初中生适龄儿童入学率101.25%,初中生年内辍学率1.23%;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97.85%,17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3.68%。幼儿园在园幼儿达2874人,同比增长23.19%。 八、文化、卫生 文化事业稳定发展,精河县地方有文物保护管理所1个,文化市场稽查大队1个,文化馆1个,新华书店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3.6万册。档案馆1个,乡镇文化站7个,村级文化室97个,社区文化室3个。调频广播台1座,无线电视录转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无线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2%,有线电视综合覆盖率70%,有线电视用户14000户。有电影放映单位1个,影剧院4个。为繁荣人民文化生活,2008年精河县第五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共举办演出92场。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精河县地方共有卫生机构15个,其中综合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6所,民营医院2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家,牧区卫生院1所,拥有病床位318张,卫生技术人员400人,全县医疗机构门诊人次191346人次,急诊6847人次,观察室收容人员1721人次。乡村个体诊所48家,村卫生室75家,有个体医生和乡村医130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2952人,参合人数占总人数比重为84.4%。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精河县总人口为140429人(含兵团)。其中:地方人口112613人,农业人口76044人,占总人口67.53%,非农业人口36569人,占总人口32.47%。男性人口57989人,女性人口54624人。精河县地方全年出生人口1345人,出生率为12.02‰,死亡人口445人,死亡率为3.98‰;全年净增人口900人,自然增长率为8.04‰。 精河县地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760元,比上年增长7.18%。 精河县地方职工工资总额为24187万元,比上年增长10.2%;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15648元,比上年增长11.1%。 2008年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94.9元/人,同比增长16%。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14706.25元/人,城镇居民家庭总支出11343.35元/人。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有各类敬老院2个,床位200张。享受救助的孤、老、幼、残人数876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91人。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精河县地方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6925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51人;共有8607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10381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工伤保险7161人,参加生育保险8104人。“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城镇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居民中有5015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农村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居民中有2824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注:1、本公报为初步核算数,综合数据如有变动以年报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